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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义:业主丢失电动车,要求物业赔2050元
来源: 孝义人      时间:2023-05-14 20:12:53


【资料图】

关于丢失电动自行车,要求物业赔偿的来信

留言内容:

本人居住晟龙花园三年,4月8日20:20左右,骑行黑色雅迪电动自行车一辆,购买价2050,有收据,购买10个月的9成新电动自行车一辆骑回家,放在单元门口,4月9日下午发现丢失,当下联系物业主任,他告我自己调取监控,我问物业没人?他说没,物业不作为,从未把为人民服务的事情,当成自己的事情,导致一次次丢失,无人问津,把电话挂掉,嚣张至极,我反映无果,报110民警同志,民警调阅监控无果,我正常缴纳物业所有费用,现要求晟龙花园物业赔偿我2050元的电动自行车费用,严重影响到我的日常出行。

官方回复:

张女士,您好!经辖区民警视频监控摸排调查,于4月12日在小区内其他楼宇找回,现已归还失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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